- 张立;
综述了关于我国城市化区域差异的研究成果,运用差异系数、基尼系数和泰尔指数测算了1980年代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的区域差异。研究发现全国省际城市化水平的相对差异一直在缩小,但2000年后发生了变化——全国分省的相对差异加速缩小,而三大区域之间的相对差异变得更加显著,并主导了全国的区域城市化差异。不仅如此,三大区域的绝对差异也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进一步的研究发现,除了历史、地理和区位因素外,区域政策、经济发展差异、经济全球化、行政区划调整和省际人口迁移影响了区域城市化差异的演变趋势。最后本文提出了对未来城市化区域差异演变趋势的判断,并阐述了缩小城市化区域差异的现实政策意义。
2010年05期 v.34;No.271 9-17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621K] [下载次数:182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50 ] |[阅读次数:2 ] - 胡道生;宗跃光;
都市化区是大城市由传统单一的城市空间格局,发展到城市和周边地区共融形成整体功能提升的城市化高级形态,都市区化现象必然要求传统的城市规划理念进行转型,以前的相关研究对此较少论及。作者以快速城市化的我国东南沿海城市宁波市为例,分析了宁波市的都市区化发展的空间特点、推动因素,基于此提出了城市规划理念转型的思路。
2010年05期 v.34;No.271 18-2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33K] [下载次数:804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4 ] |[阅读次数:2 ] - 韦亚平;
基于"大城市病"与土地利用方式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城市空间系统阐述,指出:对于中国大城市的建成区和半建成区,需要确立"空间组织优化"的规划主题。在此主题下,论述了出行尺度、出行方式和组织层次等三个空间组织方面的优化内容;提出,大城市空间规划需要基于交通行为选择调查,遵循一种"渐进式"的规划技术思路。
2010年05期 v.34;No.271 23-28+5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550K] [下载次数:126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37 ] |[阅读次数:2 ] - 洪世键;张京祥;
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与建设是城市空间增长的重要推动力。从城市经济学的视角出发,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对城市空间增长的推动作用很显著,并且不同类型的交通基础设施对城市空间增长的影响方式和结果存在较大的区别。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通常推动城市空间以蛙跳(飞地)方式蔓延,形成远离市区的郊区制造业带,并且派生出富人区、"城中村"等空间分异现象以及"小产权房"等城市建设问题。
2010年05期 v.34;No.271 29-34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904K] [下载次数:4196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88 ] |[阅读次数:2 ]
- 徐忠平;
从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的制度设计入手,探讨控规编制与管理工作的整体制度性安排。必须放弃对"终极蓝图"式控规的追求,把控规管理当作一个不断完善、不断适应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动态过程。控规作为城市政府重要的公共政策,除了完善编制技术与方法外,最急需的是尽快系统地建立一整套综合、明晰、公开、可监督的控规编制与实施管理机制,明确规定政府部门、开发主体、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责任与权利。
2010年05期 v.34;No.271 35-39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1K] [下载次数:1030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40 ] |[阅读次数:2 ] - 王郁;董黎黎;李烨洁;
随着社会转型期的利益多元化和市民维权意识的高涨,听证活动正在成为规划管理过程中利益表达的重要途径和形式。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转型的背景下,如何通过规范的制度建设,推动听证制度各项目标的充分实现,避免听证活动成为符号化、走过场的公众参与形式或是无序的情绪宣泄渠道,仍是目前需要探讨的重要课题。本文试图在理论层面探讨规划管理听证制度的价值目标和程序规则等功能内涵的基础上,总结目前全国主要城市规划决策阶段听证制度的建设状况,通过听证制度的文本分析找出制度建设的主要问题,探讨今后制度建设的方向和内容。
2010年05期 v.34;No.271 40-4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75K] [下载次数:772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25 ] |[阅读次数:2 ] - 邓小兵;车乐;
行政自由裁量权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但目前规划许可中行使自由裁量权存在缺少明确的操作规则与程序设定、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纠错机制等问题。从行政法学的角度,研究认为要规避这些负面问题,优化行政效能不应该简单的对规划行政自由裁量权"限权",而是应该选择合适的方式"控权",实现程序控权与实体控权的协调统一。首先,充实自由裁量控权依据,兼顾制约性规则与激励性规则、合法性标准与合理性标准;其次,完善"行政流程"的要素与程序设计,注重行政双方"交涉性"与"反思性",程序上赋予行政相对人和公众更多参与的权利,并设定行政主体在程序上相应的义务;第三,从增加违约成本、降低维权成本两方面双管齐下,形成对自由裁量的监督和纠错机制。
2010年05期 v.34;No.271 46-52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337K] [下载次数:659 ] |[网刊下载次数:0 ] |[引用频次:11 ] |[阅读次数:2 ]